肥乡县位于河北省南部,地处晋、冀、鲁、豫四省交界,区位优势得天独厚,交通便利,资源丰富。全县辖7乡2镇,263个行政村,人口31.2万人,总面积502平方公里,素有“华北粮仓、冀南棉海”之称。近年来,县委、政府通过实施“对外开放,重点项目强县”发展战略,农业生产稳固发展,工业效益快速提升,商贸流通日趋繁荣,民营经济茁壮成长,市政建设日新月异,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。在工业、农业等方面有众多前景广阔、回报丰厚的项目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肥乡县位于河北省南部,地处晋、冀、鲁、豫四省交界,区位优势得天独厚,交通便利,资源丰富。全县辖7乡2镇,263个行政村,人口31.2万人,总面积502平方公里,素有“华北粮仓、冀南棉海”之称。近年来,县委、政府通过实施“对外开放,重点项目强县”发展战略,农业生产稳固发展,工业效益快速提升,商贸流通日趋繁荣,民营经济茁壮成长,市政建设日新月异,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。在工业、农业等方面有众多前景广阔、回报丰厚的项目。